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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园迎利好!晋江再发布约200亩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23 05:37:30 作者: 新闻资讯

  

  8月31日,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A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拟征收土地13.2613公顷(198.9195 亩)。

  据悉,方案是为了落实上位规划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新发展定位、新发展趋势的需要;是推进园区城市更新,优化产业功能,促进产城融合的需要;是拓展园区用地空间的需要。总面积13.261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7.8861 公顷、城镇道路用地5.3752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8.0358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经济开发区(五 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设计(2006- 2020年)》、《晋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编制《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A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方案涉及安海镇后林村、五里工业区,共1个镇1个村、 1个国有单位。范围总面积13.2613公顷,其中后林村集体土地 8.7330公顷,国有土地4.5283公顷。本方案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 (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3.2613公顷,其中:农用地5.2695公顷 (耕地4.044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39.74%;建设用地 7.9918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60.26%。

  本方案的编制是落实上位规划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新发展定位、新发展趋势的需要;是推进园区城市更新,优化产业功能,促进产城融合的需要;是拓展园区用地空间的需要。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3.261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7.8861 公顷、占比59.47%;城镇道路用地5.3752公顷、占比40.53%。

  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合计5.375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53%,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 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本方案符合晋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 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等,符合成片开发方案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8.0358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本方案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晋江市人民政 府关于全方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 46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依规定履 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的安排 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 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产业园区。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周边地区积极 融入产业集聚区,形成优势互补的空间格局,促进产城融合, 推动晋江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晋江市就业率, 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对加快晋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生态效益:本方案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地、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等生态价值 高、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不会对旁边的环境造成有害影响。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A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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