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则和《天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范(试行)的告诉》(天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天然资源厅关于展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编制作业的告诉》(苏天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姑苏工业园区规划建造委员会安排编制了《姑苏工业园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征求定见稿)》,现将计划主要内容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
征求定见时刻为10个作业日,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征求定见期内如对上述计划有定见或主张,请与姑苏工业园区规划建造委员会联络。
附件:《姑苏工业园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征求定见稿)》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