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调整了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征收规范和运用约束规模。市辖区配套费一致规范为400元每修建平方米,大多数都用在供热、路途等15项基础设备的建造(其间包括新增美化、路灯、交通、电力管沟土建、消防栓、公交候车亭等设备内容)。
近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逐渐加强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征收运用办理的告诉》,调整了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征收规范和运用约束规模,强化了征收办理。此次调整在市辖区规模内进行了规范和规模的一致,市辖区配套费一致规范为400元每修建平方米,大多数都用在供热、路途等15项基础设备的建造(其间包括新增美化、路灯、交通、电力管沟土建、消防栓、公交候车亭等设备内容)。
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用是地价评价中主要参数之一,其征收规范和运用约束规模的调整,对各类项目的地价评价的参数取值有必定影响,掌握不清其内在和运用规范,易引起土地评价成果的改变,乃至形成土地评价成果违背商场行情报价的状况。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商场监管处下发告诉要求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各评价组织一致选用新规范的时刻为评价基准日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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