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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正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文件编制询价收购告诉书

发布时间:2025-03-05 12:06:05 作者: 产品中心

  

  依据政府收购有关法令法规,崇左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拟对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正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文件编制进行国内询价收购,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正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文件编制。

  二、收购规模及内容:项目坐落崇左市中心城区。项目建造内容有:环城西路(德天路至友谊大路)污水管道清淤、佛子路(崇文路至崇善大路中段)污水管道清淤、丽川路(国宝超市至友谊大路路段)污水管道清淤、丽江明珠小区3期东侧路途市政排水管网修正完善、新民路与江南路交汇处污水工程、江州区第四中学围墙旁水沟污水工程、城西路照明工程、丽江路军分区路途照明工程等项目。本次询价收购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文件编制。

  1.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条件:(一)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二)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方面技能才能;(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五)参加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并供给书面的声明;(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具有市政共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专业资信,并具有市政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规划资质。

  4.招标单位须供给在“信誉我国”网站()和我国政府收购网()等途径查询相关主体信誉记载。对列入失期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供货商与呼应人,收购人应当回绝其参加本项目收购活动。

  1.证明报价人合格的资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承包成绩阐明,上述材料需复印后加盖公章)

  本工程询价收购操控价为78800元,报价不得高于操控价,合理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请于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上班时刻)到崇左市市容市政管理中心(广西崇左市德天路21号216室)收取询价告诉书。

  递送报价文件的截止时刻为2025年3月3日下午18时整。截止时刻即为报价时刻。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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